2004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关于经修订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海上保这修正案和<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生效的公告》,宣布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的通知,公约规定的默认程序,《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于2004年7月1日生效。我国是《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缔约国,该规则对我国具有约束力。
为了便于广大航运界与港口的相关主管机构和责任人员熟悉并执行该规则,我们将《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以中、英文对照的方式出版。使用中如有疑问,应以国际海事组织正式发布的英文版原文为准。本书同时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保安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供相关单位和人员参照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