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山海图
2020-04-26
一、《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要求国际航线船舶自2012年7月1日起分阶段配备ECDIS,船舶要求具体如下:
>> 2012年7月1日之后新造的500总吨及以上的客轮;
>> 2012年7月1日之后新造的3000总吨及以上的油轮;
>> 2013年7月1日之后新造的10000总吨及以上的货轮;
>> 2014年7月1日后新造的3000总吨以上但小于10000总吨的货轮;
>> 在2012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500总吨及以上的客轮,不迟于2014年7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安全设备检验;
>> 在2012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3000总吨及以上的油轮,不迟于2015年7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安全设备检验;
>> 在2013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50000总吨及以上的除油轮以外的货轮,不迟于2016年7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安全设备检验;
>> 在2013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20000总吨及以上但小于50000总吨的除油轮以外的货轮,不迟于2017年7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安全设备检验;
>> 在2013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10000总吨及以上但小于20000总吨的除油轮以外的货轮,不迟于2018年7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安全设备检验。
备注:对上述5-9条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后两年内永久退役的船舶,主管机关可免除上述规定的配备要求。
二、船舶电子海图配备时间表